******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参选单位条件要求并能胜任工程施工委托代理事项的机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廉江市县道x720沙三线沙铲至邹榕树段公路改造工程
二、招标代理费支付方、计价方式、投标报价形式及范围
本项目施工招标招标代理费约定为由本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支付;
************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类”计费标准计算,最终本次招标代理费金额以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基准价计算的代理服务费x(1-下浮率)为准,中选人完成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服务的全部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招标代理费用中,不额外计取。本次投标报价以下浮率形式进行,下浮率范围为0~20%(若超出此报价范围,则作无效处理)。
三、服务期限:自确定中选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
四、委托代理事项:
1、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协助招标人确定招标方式;
2、依法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协助招标人送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3、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的时间在相关交易场所进行投标登记,并对投标登记的资料进行审核;
4、协助招标人回答投标人询问、发布补遗书、澄清或更正等;
5、按规定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并提交评标报告;
6、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送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将招投标过程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制作汇编文件交予招标人。
五、选取方式:选定工作将贯彻择优的原则,在参选单位名单中通过综合考虑选择招标代理单位,中选单位以电话联系通知为准,对未中选的参选单位不作未中选理由解释。(中选通知时间为参选单位递交资料截止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
六、参选单位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选单位须已完成在湛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参选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参加本次比选的参选单位需提供的资料包含(不限于):
1、单位介绍信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备案截图打印件或复印件;
4、近三年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提供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相关招标公告打印件或相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
5、投标报价表(需注明项目名称、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格式自拟)。
注: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并装订成册,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骑缝单位公章,信封封面注明:廉江市县道x720沙三线沙铲至邹榕树段公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响应文件,同时在封面下方标注参选人名称。
八、参选单位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业主联系方式:
1、递交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共3个工作日,每日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
******人民政府;
3、联系人:李杰 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一、项目名称:廉江市县道x720沙三线沙铲至邹榕树段公路改造工程
二、招标代理费支付方、计价方式、投标报价形式及范围
本项目施工招标招标代理费约定为由本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支付;
************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类”计费标准计算,最终本次招标代理费金额以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基准价计算的代理服务费x(1-下浮率)为准,中选人完成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服务的全部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招标代理费用中,不额外计取。本次投标报价以下浮率形式进行,下浮率范围为0~20%(若超出此报价范围,则作无效处理)。
三、服务期限:自确定中选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
四、委托代理事项:
1、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协助招标人确定招标方式;
2、依法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协助招标人送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3、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的时间在相关交易场所进行投标登记,并对投标登记的资料进行审核;
4、协助招标人回答投标人询问、发布补遗书、澄清或更正等;
5、按规定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并提交评标报告;
6、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送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将招投标过程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制作汇编文件交予招标人。
五、选取方式:选定工作将贯彻择优的原则,在参选单位名单中通过综合考虑选择招标代理单位,中选单位以电话联系通知为准,对未中选的参选单位不作未中选理由解释。(中选通知时间为参选单位递交资料截止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
六、参选单位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选单位须已完成在湛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参选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参加本次比选的参选单位需提供的资料包含(不限于):
1、单位介绍信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备案截图打印件或复印件;
4、近三年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提供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相关招标公告打印件或相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
5、投标报价表(需注明项目名称、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格式自拟)。
注: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并装订成册,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骑缝单位公章,信封封面注明:廉江市县道x720沙三线沙铲至邹榕树段公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响应文件,同时在封面下方标注参选人名称。
八、参选单位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业主联系方式:
1、递交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共3个工作日,每日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
******人民政府;
3、联系人:李杰 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