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鉴定表》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0吨莫来砂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独城镇阳光工业园赣洪泵业厂内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2024年12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