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加工8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及8000立方米路沿石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8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及8000立方米路沿石扩建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奉新县澡下镇尖角村水牛山,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东经115度15分35.801秒,北纬28度46分38.833秒。本项目为一期建设项目,其中投资8000万元,对现有厂区(6483.18m2)进行改建,改建为1座大切车间、1座表面加工车间、2座分切车间、1座小加工车间、1座办公楼。项目以花岗岩荒料、钢砂、液氧、液化石油气等为原辅材料,经选料、大切切割、分片切割、表面加工、切边成型、切边倒角、检验包装等工序,生产花岗岩石板材和路沿石,一期工程建成后全厂可达年产2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及8000立方米路沿石生产规模。
公示时间:即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彭时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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