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有限公司超细石英粉硅微粉生产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寨下镇园岭村原永顺花炮厂(厂区中******有限公司超细石英粉硅微粉生产项目。
项目以原矿石等原辅料,经磨粉、分级等工序,年产30万吨超细石英粉硅微粉。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有限公司超细石英粉硅******有限公司超细石英粉硅微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袁环评字【2024】17号),2025年3月7日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回执(编号:登记编号:******MAC5MBW90G001X)。
3、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不含破碎)实际投资6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30万,占总投资2.17%。
4、验收范围
******有限公司超细石英粉硅微粉生产项目(一期不含破碎)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境保护设施等。
二、变动情况
对比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内容,本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项目喷雾洒水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喷雾洒水废水全部蒸发损耗,不产生废水排放;车辆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作为回用水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吸粪车抽运,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线中给料、磨粉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及原料装卸、堆场扬尘、运输扬尘等;粉碎粉尘,经设备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给料粉尘、堆场扬尘、装卸粉尘、运输扬尘经喷雾装置、洒水、厂房密闭、绿化通风等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减噪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沉渣、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布袋以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项目沉渣、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布袋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则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有限公司(HH******13)检测报告可知:
1、废气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厂界噪声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周边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沉渣、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布袋以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项目沉渣、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布袋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则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4、排污许可证
本公司属于“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中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9(除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以外的),属于登记管理,2025年3月7日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回执(编号:登记编号:******MAC5MBW90G001X)。
5、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项目环评批复,本项目设置生产车间和原料堆场外扩50m范围为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情况,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侧67m处园岭村1,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五、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有限公司超细石英粉硅微粉生产项目(一期不含破碎)环境保护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固体废物等环保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