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丰新屋(花桥)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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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1508室(邮编336000)
项目名称 |
宜丰新屋(花桥)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站址位于宜丰县花桥乡花桥大道与223省道交叉口北1KM处,线路经过新昌镇、花桥乡、澄塘镇和宜丰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宜春供电分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1,扩建新屋110kV变电站2#主变,容量为50MVA;新增110kV出线间隔1个(至荷舍220kV变电站)。无功补偿:本期新建1×(3.6+4.8)Mvar并联电容器组。 2,110KV荷舍-新屋线路工程,线路长约23.77KM, 本项目总投资4062万元(立项投资金额),其中环保投资49万,约占总投资1.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施工机械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电站场地基础施工、更换导线、并线可能产生临时土方、废旧导线、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产生废水和生活污水。变电站、杆塔基础施工占用土地、破坏植被以及由此带来的水土流失等;施工临时占地、输电线路及塔基施工等对局部生态环境影响; 合理规划施工时间,依法限制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采取建立施工围挡等遮挡措施;对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对其他裸露场地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对土方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密闭等措施,及时覆盖破损路面,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弃土回填,废角料回收处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更换导线、并线产生的废旧导线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变电站及输电线路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工程用水,废水不外排。变电站的生活污水利用一期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线路施工经过水体时,严禁向水体排放废水,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施工过程尽量减少对林木的砍伐,塔基开挖表土及时回填,临时堆土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的措施,回填后及时碾压夯实,防止水土流失,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划定施工界限,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安排,避免对野生动物活动的影响,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在林区进行塔基建设时应提前与相关部门协商,做好施工准备工作。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段,施工时及施工后应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工作,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倾倒生活垃圾、污水及其他废弃物,按照要求对拆除物和工程材料进行回收。加强施工监管,本着“同步施工、同步绿化” 的原则,及时开展生态修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的破坏;科学处理施工弃渣,挖土石方优先回填利用,基础施工前对施工区设置围栏,控制施工活动范围。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等。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变电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警告牌;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对高压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等以保证变电站地面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符合标准要求,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 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加强变电站运营管理,确保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达标;加强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敏感目标声环境的影响。 (3)水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运营期没有废水产生,变电站内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含油废水依托一期已建事故油池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运营期没有固体废物产生。变电站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变压器油、含油废物和废铅蓄电池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在评价区进行线路巡检和维护时,应尽可能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减少对评价区地表植被的破坏;相关部门应加强线路跨越生态红线路段及其附近区域的动物巡查工作,增加巡视频率,若发现有被电线撞击的鸟类,应及时救护。在经济技术允许的前提下,可在线路穿越生态红线路段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若有大型鸟类出现在敏感范围内,能及时发出警报以示驱赶。 在落实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条件下,可将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