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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樟树市农民教育培训机构遴选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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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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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以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能力为主要目标,着力打造若干个基础设施完备、师资队伍稳定、培育管理规范、跟踪服务优质的农民培育基地,承担樟树市培训任务,示范带动全市各地农民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建设。

二、遴选范围

在农业部门注册备案的培训机构、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类社会组织(协会)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培训机构、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类社会组织(协会)等;

 3.愿意承担农民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4.保障条件良好,具备专职管理人员(2人以上)、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相对固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及相应的教学设施和设备设施等配套的实训条件。培训机构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具备1个及以上实训基地;

5.管理水平较高。基地负责人综合素质较高,热爱农业,有共赢发展理念,愿意为农民创业兴业提供优质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具备较强的组织招生能力和培训经验;
 6.规章制度健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二)必要条件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强农兴农根本任务;

2.最近五年在开展培训过程中未有与农民培训相关的负面舆情事件、严重违规违纪违法和司法纠纷。

四、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培训机构向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书,培训基地申报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一式五份)2024年814******农村局科技教育股(508

2.专家评审。******财政局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的培训机构进行核查评审。专家组对机构的基础设施完备、师资队伍稳定、培育管理规范、跟踪服务优质等方面进行打分排序,评审出初步入选的培训机构。

******农村局党组会讨论确定拟认定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

4.公开公示。在******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樟树市农民教育培训机构

联系方式:0795-******,联系人:聂绘寰

望有志于民培训工作的机构积极申报。

附件:樟树市农民培训机构申报书

樟树******农村局    

202488    

附件:樟树市农民培训机构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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