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沥青油供应商招标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XYX2024-011-1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吨) | 控制价单价(元/吨) | 主要服务要求 |
一 | A级70#道路沥青油 | 6500 | 4300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二 | SBS 1-D改性沥青油 | 3500 | 5000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注:1.投标单价含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含税率13%)等一切费用。 2.投标单价价格条款约定:本次招标报价以9月30日当天的价格报价,后续调价参照百川盈孚网江苏省-金陵石化船运2024年 9月 30 日的挂牌价,(A级70#沥青和SBS 1-D改性沥青油)同幅同步调整,最终以乙方提供的调价通知为准,沥青上涨需经采购人核实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调价。 3.以上数量和预算总金额为预估需用数量,具体以招标人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
合同履行期: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供货1年。
四、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招标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1-5)资格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备注:(1)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套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并在文件袋上注明响应人名称,代理机构概不接收零散资料。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报名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报名及方式:
******集团微信公众号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集团公众号。
******集团微信公众号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线下开评标方式进行;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8日9时00分;
3.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8时00分至9 时00分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投标文件面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的,于开标现场报名签到时将纸质保函递************银行转账时“备注栏”须注明项目名称,例:“沥青油供应商招标项目(第二次)投标保证金”
******有限公司万安县支行
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
开户账户:************4
******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凭证),不接受现金。招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前缴纳,在规定截止时间未缴纳招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按有关法律法规提交给有关部门处理。提交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银行实际到账为准。由于投标人原因而造成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账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已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参与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保证金退回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本项目供货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付款与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货物款,当月10日前投标人提交上月经招标人认可的实际供料清单和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招标人,当月20日前招标人应当及时支付上月货款的90%给投标人,剩余货款在该合同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
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按销售价格及实际供料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专用增值税务发票(含材料及运输)。若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如遇国家税务纳税政策调整的情况,中标人应提前通知并适当进行价格调整,若因票据原因造成采购人审计、税务稽查风险,责任与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结算方式:沥青的结算金额=实际供货量(t)×中标单价。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在开标开启时请持:
1.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开标现场资格验证,资格验证合格的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注:投标文件中也需提供以上有关资格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A级70#道路沥青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4300元/吨,暂定总量约为 6500吨。SBS 1-D改性沥青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5000元/吨,暂定总量约为3500吨 。(注:本项目采 购预算约4545万元,含税13%)此数量和预算总金额为预估需用数量,具体以招标人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法
******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 ******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商务写字楼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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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2号新华大厦2310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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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