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
1 |
宜春市宜阳新区保障性住房二期装修工程家电采购项目 |
1 |
批 |
******.00元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2、合同履行期限: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确保产品一切正常,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jxzbw/注册的供应商;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事务所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字或签章),或2023年1月1******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⑤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月(税收所属月份)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无欠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⑦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任意一月(社保所属月份)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或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任意一月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记录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情况以开评标系统识别结果为准,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确认是否缴纳成功);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5、评标方法和原则:
5.1 ①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不接受联合体及进口产品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5.2 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投同一品牌产品,作一家有效投标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报价依然相同,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6、拟供应商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24年 7月 15日至2024年8月 4日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人须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且应与响应文件一致)。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
账户名:******有限公司
账号:************64
开户行:******有限公司营业部宜阳支行
退款流程:①填写好《宜春市宜新公司项目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表格见附件1,请按要求填写);②投标单位自行开好收据并加盖公章(填写模板见附件,请自行提供收据并递交收据联);以上①②于开标现场递交给招标代理,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8、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三 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9、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8月 5日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寿
电话:******
地址:宜春市智慧小镇君卿楼1层
11******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60号902室
12、监管部门:******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地址:宜春市智慧小镇君卿楼1层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web/)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有限公司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
2024年 7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