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生物质燃料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生物质燃料颗粒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石滩镇园艺场;
二、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专家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28日,共计20个工作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调查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调查报告、专家验收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问为本次信息公示期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五、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石滩镇园艺场
联系电话:李工137 6714 3918
反馈日期:自公示后20个工作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