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高县城南医养结合建设(心电监护、除颤仪、呼吸机、空气消毒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11 月7日上午
10:30 时(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阳光-SG2023-025
项目名称:上高县城南医养结合建设(心电监护、除颤仪、呼吸机、空气消毒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不见面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30万元
采购需求:心电监护、除颤仪、呼吸机、空气消毒机等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具体如下: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b、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c、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3.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2日17:00止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零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7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企业可自行进行网上签到。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宜春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2、投标保证金:60000元。可采用货币、纸质保函、电子保函等形式,采用货币形式******银行转帐方式,具体执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赣发改公管规(2021)1092号)】。请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网),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850-33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健院
地 址:宜春市上高县河南锦惠路与平安路交汇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135****6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清莲路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 灵 电 话:151****8099
八、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人民政府网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