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有限公司樟树-高安天然气管道对接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江西省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业主将完善或调整相关信息。
二、建设项目概要
******有限公司樟树-高安天然气管道对接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总投资:1660.48万元
******有限公******有限公司西南侧现状dn315中压燃气管道(E115°26′26.423″,N28°9′42.912″),管线全长12.51km(其中樟树段0.3km,高安段12.21km);
(5)项目内容:管线全长12.51km(其中樟树段0.3km,高安段12.21km),管道材质为PE管,管径dn315,设计压力为0.4MPa(属中压),设计输气能力10000Nm3******街道、高安市八景镇。本工程不设站场等。
三、建设单位概要
******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地址:江西省高安市新街镇(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
(3)建设单位联系人:谌超荣;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四、环评机构概要
******有限公司;
(2)评价机构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科伦大道666号15幢8号;
(3)评价机构联系人:黄工;
(4)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
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本项目环评主要工作内容有:(1)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2)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评价;(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5)环境风险评价;(6)环保措施合理性论证;(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8)评价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示项目相关信息以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八、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有限公司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