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萍乡安泉Ⅱ线22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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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30077
建设名称: | 萍乡安泉Ⅱ线22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安源-泉田Ⅱ回22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线路改造3.7km,新建单回路3.5km,利用500kV安源变构架-220kV安泉I、II线02#塔单侧挂线0.2km(双回塔单侧更换导线)。线路采用2×JL3/G1A-400/35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新建塔基16基。 本工程总投资为12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5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居民区时)最小线高下,离地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可满足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居民区时,导线分别抬升至距地面10m、11m、14m、17m时,离地面1.5m、4.5m、7.5m、10.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可满足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居民区时,导线分别抬升至距地面9m、11m、13m、16m时,离地面1.5m、4.5m、7.5m、10.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可满足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 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20kV双回线路(导线更换段)导线对地高度16m、离地面1.5m高度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1.385kV/m(边导线外0.3m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9.134μT(塔中心线外-2m处),能够满足GB 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10kV/m(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本工程建成后,线路沿线各环境敏感目标(除华源村一组、东山村五组、东山村十组F塔段外)在导线对地最低线高7.5m时,工频电场强度在0.296~3.388kV/m,工频磁感应强度在3.495~29.290μT范围内,满足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为确保华源村一组、东山村五组、东山村十组F塔段敏感建筑物工频电场强度满足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要求,输电线路在经过华源村一组、东山村五组、东山村十组F塔段时,导线对地最低线高需分别至少抬升至15m、12.5m及12.5m。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声环境影响类比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输电线路建成投运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够满足GB 3096—2008中相应的环境噪声限值要求;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可以满足GB 3096—2008中相应的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输电************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本工程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 (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 (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 (5)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