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二源化工年产0.6万吨乙二醇锑和1.2万吨钛催化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信息
我公司委托******有限公司编制《铜鼓县二源化工年产0.6万吨乙二醇锑和1.2万吨钛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范性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铜鼓县二源化工年产0.6万吨乙二醇锑和1.2万吨钛催化剂项目
2、建设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异地搬迁
4、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工业园区(东经114°27′53.19″,北纬28°36′51.70″)
5、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属异地搬迁,位于铜鼓县工业园区工业用地,新建厂房、生产设备及公辅工程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0.6万吨乙二醇锑和1.2万吨钛催化剂。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2、单位地址:铜鼓县城南东路******有限责任公司
3、联系人:邱工
4、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昌市京东大道1189号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91-******;电子信箱:******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s/1emL7VsOa1iCTzxMDsEVwHA
提取码:123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