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环评科)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1楼13号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2023******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筑陶瓷产业园******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2023******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建于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筑陶瓷产业园******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25′47.829″、北纬28°12′32.408″,全厂总占地面积20.14亩。厂区******有限公司。 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工程,本项目主要技改内容为:(1)窑炉生产线技术改造:将现有2组燃天然气梭式窑、2组旋转窑及2组新型隧道窑共6组炉窑改成3组旋转窑及1组辊道窑共4组炉窑,并对配套的废气处理系统进行改进,技术改造后的炉窑均为新型节能环保炉窑,单组炉窑产能大、排污少,炉窑结构更适合本项目生产;(2)产品方案调整:年产6000吨陶瓷颜料的生产规模保持不变,根据国内外先进技术,对陶瓷颜料色料进行细化调整,相应原辅材料种类及年用量发生改变,调整后的产品方案更符合市场需求及相关规范要求;(3)工艺流程优化:去除水洗、压滤等工序,炉窑煅烧后的半成品经冷却(旋转窑煅烧后的半成品需要进入冷却段采用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辊道窑在窑后段即可实现自然冷却)后直接进入磨粉工序,技改后无水洗废水和压滤废水产生,仅存在间接循环冷却水;(4)其他工程保持不变,同时对配套建设的公用、辅助工程进行优化调整。 本次技改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氧化铁红846t/a、三氧化二铬80t/a、二氧化锰104t/a、氧化镍19t/a、氧化钴164t/a、钛白粉3398t/a、氧化铈12t/a、碳酸钙559t/a、三氧化二锑77t/a、硫酸钾77t/a、氧化锌120t/a、氧化铝1482t/a、硼酸5t/a、二氧化锆5t/a、石英169t/a、氧化镨5t/a、硫酸氢钾9t/a、氧化镁7t/a、氢氧化铝1.75t/a和天然气90万m3/a等。 本项目产品方案:坯黑600t/a、镍钴黑80t/a、桔红400t/a、桔黄2500t/a、红棕100t/a、棕黄100t/a、镨黄100t/a、钴铝蓝350t/a、钴铬蓝90t/a、钴铬绿80t/a、钛铬棕100t/a、珊瑚红1500t/a,总计6000t/a陶瓷颜料。 本项目总投资850万(立项投资金额),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占总投资15.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盥洗/淋浴废水、脱硫塔废水、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员工盥洗/淋浴废水、脱硫塔废水、循环冷却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处理规模60m3/d)处理后,回用于烟气脱硫系统,不外排;初期雨水在初期雨水收集池(240m3)内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烟气脱硫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肖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1~4#生产线煅烧废气,投料、打粉、研磨、包装粉尘等。 1~3#生产线煅烧废气分别经1-3#沉降室处理后进入1#脱硫塔处理,4#生产线产生的煅烧废气经4#沉降室处理后进入2#脱硫塔处理,再合并汇入至一套静电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限值,SO2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4中燃煤(油)炉窑二级标准限值,氮氧化物、镍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后,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投料、打粉、研磨粉尘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通过各自配备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包装粉尘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检查,保持设备的良好密封状况,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可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不含有毒有害重金属包装材料)和废耐火材料;危险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HW12)、车间地面清扫粉尘(HW12)、设备清灰(HW12)、废包装材料(含有毒有害重金属的包装材料)(HW49)、脱硫渣(HW12)、废布袋(HW49)、废矿物油(HW08)、含油废抹布(HW49)和沉淀废渣(HW12)等。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技改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生产车间(含半成品区)为边界外延50m************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