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变更登记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变更,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变更登记。
******资源局登记股
联系方式:******
附件:
******资源局
2024年7月23日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变更,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变更登记。
******资源局登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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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变更内容 | 备注 |
1 | 廉江市石岭镇墩梅村东心窝/上墩梅/墩梅/江梅经济合作社共有地农民集体 | 廉江市石岭镇墩梅村 | 廉府集有(2012)第010335号/廉府集有(2012)第010336号/廉府集有(2012)第010337号/廉府集有(2012)第010338号原宗地面积14.6822公顷,变更为8844.20㎡、116060.34㎡ |
******资源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