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发改发〔2024〕164号
黄溪新区管委会:
******有限公司用地平整工程立项请示》(奉黄管字〔20******有限公司用地平整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有限公司用地平整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6-360921-04-01-326669
三、项目建设地点:黄溪新区
******委员会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土方外运214895.1m3,石方外运71631.7m3,回填土方62411.4m3。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84.94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资金。
八、招投标事项:根据你单位申请,该工程综合施工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九、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4年7月3日
******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印发
黄溪新区管委会:
******有限公司用地平整工程立项请示》(奉黄管字〔20******有限公司用地平整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有限公司用地平整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6-360921-04-01-326669
三、项目建设地点:黄溪新区
******委员会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土方外运214895.1m3,石方外运71631.7m3,回填土方62411.4m3。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84.94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资金。
八、招投标事项:根据你单位申请,该工程综合施工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九、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4年7月3日
******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印发